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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言文字示范校

银河国际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

来源:校语委办 发布时间:2016-09-20 22:19:0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第一章 指导思想

 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精神,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、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,提升学校文化品位,争创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,结合学校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章 组织与网络

 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。校长任组长,副校长任副组长,组员由各科室负责人、教研组长组成。领导小组中设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。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。

第三章 管理及职责

  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,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:

  一、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

      1.贯彻落实《国家语言文字法》,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,负责学校“创建迎检” 的整体工作,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。

      2.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、年度计划、推普周活动计划。

      3.制定各级目标,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,规范用字检查制度,督导、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,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。

      4.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、测试工作。

      5.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,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、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。

      6.布置校园“推普”宣传环境,创设推普宣传氛围,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。

      7.强化校园用语, 把普通话作为教学、工作、交流和交际用语。

      8.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、推普周活动总结、表彰工作。

  二、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职责

      1.宣传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、法律意识、现代意识。

      2.切实采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,对各科室、年级组、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。

      3.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办公室、个人进行推荐表扬。

      4.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,争取早日达标。

      5.认真组织积极开展“全国推广普通话周” 活动。

      6.积极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。

      7.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。

  三、专干职责

      1.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任务。

      2.认真组织积极开展“全国推广普通话周” 活动。

      3.组织好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。

      4.监督执行校园文明语言的实实施。

      5.组织安排班级各项普通话比赛活动。

      6.协助老师检查学生作业,及时纠正学生作业中用字不规范现象。

      7.及时向上级反映班级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。

      8.严格要求自己,以身作则。

  四、各科组工作职责

      1.教导处:听课检查落实三表情况、教师教学用语及规范用字情况并记载;检查教师教案、试卷、学生作业用字规范情况;做好督导时随机调课听课的准备。

      2.政教处: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法律法规、规范标准的学习并组织相应的学生问卷答题;加强学生校内外坚持说普通话、写规范字、用文明语的教育,鼓励学生监督家长及亲戚朋友说普通话用规范字;选好学校及班级推普员并发挥其作用;充分利用校园广播、国旗下讲话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舆论宣传;组织老师及学生开展“啄木鸟”行动。

      3.教科室:组织语文教师开展普通话和规范文字活动;负责管理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统计表及等级证书复印件、培训记录;负责学校语言文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牵头工作;

      4.总务科:对学校各类标志、指示牌、文化阵地进行日常维护;布置语言文字环境(花卉、横幅、展板等);在学校教学楼、图书室及各功能室增设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提示牌。

第四章 基本内容

  一、常规管理

      1.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,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。

      2.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,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,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。

      3.校园设警示标语牌、永久性标语牌;在学校走廊等张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,时时提醒学生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;在教学楼、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设“请说普通话,请用规范字”的提示牌;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,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。

      4.对校内所有公示牌、上墙的制度、办法及所发文件、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,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、整改。

      5.校名牌、楼名牌、室名牌及校徽;学校的公文、文件文头和校刊校报的刊头报头学校的公章、印鉴、图章;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几个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、 标准化。

  二、 教学管理

      1.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,在板书、批改作业、科研论文、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;每学期对教师教案、 板书、论文、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。

      2.在听课、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。

      3.加强对各类教材、教辅读物、讲义、试卷、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。

      4.把普通话口语课作为拓展型课程,纳入教学计划,固定任课教师,使用统一教材,着重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。

  三、师资管理

      1.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,新教师上岗条件,教师继续教育内容。

      2.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
      3.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、 职后培训、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。

  四、学生管理

      1.各科教学都应加强对学生规范意识和能力进行培养: 课堂中与教师和同学交流必须使用普通话,语言力求清晰明了。作业书写工整,不写繁体字、异体字、错别字。

      2.学生在校园内讲普通话,写规范字是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。

      3.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、语文综合能力等纳入学生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。

  五、德育教育

      1.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、朗诵、书法及规范字知识竞赛、口语表达争章活动,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;每年9月开展“推普宣传周”活动,力求形式多样,内容丰富。

      2.校广播站每学期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 2 次以上;每学期出 2 期以上的专题黑板报;积极宣传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和有关文件精神。

      3.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;开展普及普通话专题宣传活动,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水平;开展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,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,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。

  六、教师应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的课题研究工作, 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的工作途径和方法。

第五章 奖惩制度

      1.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, 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,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,考核结果作为聘用、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。

      2.学校拨出一定的活动经费, 用于对本校师生开展各类常规活动竞赛的奖奖励。

      3.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, 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。

      4.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工作不力,不规范用语、用字的个人,一经查实,将予以通报批评,取消当年度的评先、评优资格。

      5.本规定由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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